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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增值税减免政策企业开具发票常见问题解读

发布时间:2020-05-18人气:456
说到“税”总是让人又爱又恨啊,随着国家税收系统的不断完善,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把税收筹划作为一项长久的规划,但是现在常用的手段也就那么几种,归根结底就是利用国家现有的政策,通过合理的手段改变纳税时间、地点、类目等手段完成的。
税收是国家立国的根本,国家止会收税,同样也会根据市场的发展情况、地区经济情况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,鼓励在政策等,最近国家出台了好几项优惠政策,但是有很多公司在实际使用的时候遇到很多问题,今天就跟大家解答一下这些常见问题。


享受减免税优惠,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发票有何不同?
 
  答:增值税遵循“征扣一致”的链条抵扣原则,本环节纳税人未缴纳税款,下环节纳税人也不抵扣税款。现行政策规定,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,不得开具专用发票,可以开具税率栏标注为“免税”字样的普通发票。
  
  与一般纳税人不同,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,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,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用免税、征税项目间的进项税额调节问题。所以相较于一般纳税人而言,其在征免税管理、发票开具等方面,政策规定均相对宽松。
  
具体到发票开具上,小规模纳税人可根据征免税政策和购买方要求,自行选择开具3%或1%征收率以及征收率栏标注为“免税”的发票;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需要就该笔业务按照发票上对应的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;未开具专用发票且符合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的,可以享受相应减免税政策。

 
 
 
 一般纳税人享受和放弃增值税减免税应注意哪些问题?
 
  为进一步明晰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,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》(2020年第9号)对一般纳税人享受和放弃减免税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:
  
第一,在某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以后,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这项政策的执行期限内,自主选择开始享受这项减免税政策的时间。需要注意的是,具体操作上,是按照完整的纳税申报期来选择,也就是说,按季纳税的纳税人,可以自某季度开始起选择享受减免税,按月纳税的纳税人,可以自某月度开始起选择享受减免税。
  
  第二,在一般纳税人实际享受了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后,再选择放弃这一减免税权的,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减免税权的声明,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。
  

 
下面举例说明:某酒店实行按月纳税,按照规定,自2020年1月1日起,其提供住宿服务可以享受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。该纳税人可以在1月份就当月所有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,向客户相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并自2月1日起开始享受免税。在享受了免税后,纳税人可以放弃免税,比如,该纳税人可以在4月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放弃免税声明,并自2020年5月1日起,就其住宿服务按照现行征税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。
  最近出台的所有优惠政策其实都是针对疫情过后的紧急复苏,而企业在实际过程当中,因为种种原因可能无法享受这个优惠,这里就需要企业根据自己的综合情况进行选择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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